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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出台较严厉交通事故处理规定

2000-04-01 来源:光明日报 徐丹鹿 我有话说

本报石家庄3月31日电行人、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,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,机动车无违章行为的,行人、自行车一方负全部责任,这是《石家庄市市区行人、自行车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暂行规定(草案)》中规定的。

这是记者从今天在石家庄举行的“河北省公安厅实施畅通工程现场会”上获悉的。该“规定”已经石家庄市政府原则批准,在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公开发表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并将于5月初发布实施。这一“规定”是在借鉴了沈阳市的相关规定后起草的。

石家庄市在“畅通工程示范街”裕华路上建设的“交通绿波带”、“中小学生触摸式过街信号灯”、“升降交通岗台”等也受到了各方人员的好评。

来自河北省公安厅、各市交通管理部门和石家庄市的有关领导、干警参加了今天的现场会。石家庄市、唐山市、三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会上介绍了推进“畅通工程”建设的经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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